改革一般都需要“依法合規”,很多變革措施都是由政府發文,作為“指導意見”出臺,“指導意見”其實不具有強制的執行效力,但是今年,住建部出臺了很多正式文件,建筑企業資質標準一再簡化。
那么,經過2017年的改革,施工企業的指標在資質標準中會被重點考核?小編為您詳解。
一、業績指標
簡化企業資質標準后,企業的業績指標會被重點考核。
(一)企業在申請資質時需要提供代表工程業績的中標通知書、工程合同(協議書)、竣工驗收證明等材料。
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中涉及的業績指標(層數、高度、單體建筑面積、跨度),需要提供能反映技術指標的圖紙復印件;除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外的資質標準中涉及的業績指標,中標通知書、工程合同(協議書)、竣工驗收證明等材料中能明確反映業績考核指標的,不需要提供圖紙、工程結算單等材料,不能明確反映指標的,需要提供能反映該項技術指標的圖紙復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證明材料。
(二)業績必須錄入一體化平臺才能記為有效業績。
所有省內、省外工程業績,企業都必須在業績核查后錄入“省一體化平臺”相應模塊中,未錄入平臺的,資質申報系統不予受理資質申報。
二、信用指標
在互聯網大數據時代,企業資質都實現了電子申報和智能化審批,還建立了失信懲戒制度和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。
(一)加大動態核查力度
對不符合資質條件企業承攬項目的重點核查,不合格企業和人員將被清出理。
(二)加大對違法轉包、分包的打擊力度
以上兩個指標就是為了施工企業會被重點考核的兩個指標,未來國家也會針對信用良好且能提供全額擔保的企業做試點,也許會取消承攬業務范圍資質限制也不一定。
說到底,建筑行業還是一個非常依賴國家政策發展的行業,建筑企業一定要跟著國家發展規劃走,把上述兩點做好,未來一定會有大的發展機遇!